2024-09-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2号《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旨在保障放射性物品的安全运输。该条例根据《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制定,明确了放射性物品的分类(一类、二类和三类)及其影响程度,并规定了政府部门的监督职责。
国务院于2009年9月7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2号,正式发布了一项重要的法规——《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经过了国务院第80次常务会议的审议并获得批准,自201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以确保放射性物品的运输过程得到严格的管理和安全控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62号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09年9月7日国务院第8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已于2024年5月11日通过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旨在通过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总理李强在2024年6月6日签署命令公布该条例。条例总则共7条,明确了审查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参与主体。
月30日,据自然资源部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已经2021年4月21日国务院第13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1、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应当包括放射性物品的品名、数量、运输容器型号、运输方式、辐射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内容。
2、一)负责对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设计、制造和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二)负责对放射性物品运输过程中的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给予支持和指导;(三)负责对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进行辐射防护与安全防护知识培训。
3、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对放射性物品运输实施严格的监管,确保安全。第四十四条规定,核安全监管部门需将一类、二类、三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设计、制造以及运输情况通报相关环保部门,地方环保部门则负责本区域内的监督和监测工作。被检查单位需配合检查,提供真实信息和资料,不得阻碍。
4、会同国务院公安、卫生、海关、交通运输、铁路、民航、核工业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第二章 运输容器设计的批准与备案第四条 [设计基本要求] 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设计,应当在首次用于制造前报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审查批准。
5、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其他如公安、交通等部门则根据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监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也需在各自行政区域内执行相关安全管理。运输放射性物品需使用专用的运输容器,设计和制造需符合国家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标准,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和标准化部门联合发布。
第十五条 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要求和国家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标准,对制造的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进行质量检验,编制质量检验报告。未经质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不得交付使用。
盐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注有酸液或碱液的)、汞(水银)等腐蚀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乙肝病毒、炭疽杆菌、结核杆菌、艾滋病病毒等传染病病原体;《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所列除上述物品以外的其他危险物品以及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
如图所示:音响不是铁路运输禁止或限制携带的物品,而且体积也符合铁路运输标准,可以携带乘车。
没有放射性同位素,现在的安检仪都是X光机安检仪,基于X射线成像的,会稍微有一些辐射,但是计量非常小,在安检仪旁边工作一年的辐射量相当于拍一次X光片,前提是安检仪铅门帘完好,设备工作正常的情况下。
火车站安检主要检查乘客是否携带危险物品上车,包括管制刀具、爆炸物品、易燃物品等,以保证乘客的安全。
你好,药品如果不含有剧毒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性、危险性就可以带上高铁过安检。《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中规定:第五条 请勿携带以下剧毒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性、危险性物品。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将第二条第一款修改为:“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和使用自备车辆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遵守本规定。放射性物品和军事危险货物运输除外。
第五十五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监督检查依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进行实施。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需定期或不定期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确保运营合规。